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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小孩参加佛山医保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 最后更新:22-12-05 12:15:21

导读:如实填写《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提供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等。

  外地户籍小孩参加佛山医保需要什么材料

  一、禅城区

  1、《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收原件1份,如实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3周岁及以上入读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助的随迁子女,提供的《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请审批表》需学校(幼儿园)加盖公章确认。

  2、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

  4、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符合条件的父或母关系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由亲生父母抚养的提供参保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②由符合条件的继父或继母抚养的,提供证实继父或继母与参保子女存在关系且生效的法律文书;

  ③由符合条件的养父或养母抚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限于在14周岁以下被收养的子女)或《收养公证书》(限于在14 周岁以上被收养的子女)。

  如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父(母)与参保子女关系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5、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参保证明,验原件收原件1份;

  6、参保人或其父、母在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光大、招商、平安、兴业银行社保卡因不支持网上签约暂不能使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随迁子女属于7周岁及以上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需提供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延缓入学或休学证明。

  二、南海区

  1、《佛山市南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表需就读学校盖章确认。

  2、参保子女户口簿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三、顺德区

  1、填妥《顺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在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还需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2、参保子女户口簿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表下载地址:

  四、高明区

  1、《佛山市高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表需就读学校盖章确认。

  2、参保子女户口簿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五、三水区

  1、《佛山市三水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请到各镇/街道的行政服务中心前台领取)。3周岁及以上入读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助的随迁子女,提供的申报表需学校(幼儿园)加盖公章确认。

  2、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参保证明。提供的《居民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符合条件的父或母关系的,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①由亲生父母抚养的提供参保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②由符合条件的继父或继母抚养的,提供证实继父或继母与参保子女存在关系且生效的法律文书;

  ③由符合条件的养父或养母抚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限于在14周岁以下被收养的子女)或《收养公证书》(限于在14周岁以上被收养的子女)。

  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父(母)与参保子女关系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4、随迁子女或父母一方的佛山市社保卡(其中光大、招商、平安、兴业银行社保卡因不支持网上签约暂不能使用)或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5、随迁子女属于7周岁及以上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需提供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延缓入学或休学证明。

标签: 子女  原件  参保  户口簿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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