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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职工医保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怎么办理

来源: 最后更新:22-11-18 02:29:33

导读:山东省进一步规范简化异地就医政策,将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统一简化整合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一、备案人员类型

  山东省进一步规范简化异地就医政策,将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统一简化整合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其中:转诊转院、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在就医前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因突发疾病急诊就医的临时在外就医人员,于入院5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

  二、备案材料、流程

  2022年1月1日起,异地就医备案不需再提供证明材料,其中: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时不用提供转诊转院证明、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材料。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备案。

  A.线上办理: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的【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办理备案,选择“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类型,填写相关信息,零材料、免审核,不需再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或在外就医急诊证明材料。

  B.线下办理:

  可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医保服务站电话或现场办理。

  济宁全市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异地备案)

  三、待遇支付标准: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发生的异地住院、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比例在同级医疗机构基础上降低10%;

  异地普通门诊费用执行和本地相同的报销政策,报销比例不降低,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异地普通门诊费用与本市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累加计算,达到最高支付限额的不再纳入报销。

  医疗费用无法联网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回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医院垫付的异地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据实结算。异地就医医疗机构范围和数量不再限制。

  四、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不再备案到具体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在备案就医地所有联网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并联网结算。

  门诊慢特病省内跨市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家数不再限制;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结算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家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标签: 异地  门诊  医疗机构  医保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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