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聊城收到车牌后还能接着用临时号牌吗?

来源: 最后更新:22-11-17 05:17:58

导读:按照规定,聊城机动车办理登记且驾驶人取得车牌号三天后,临时车牌号作废,不能再使用,见正文。

  聊城牌照使用信息如下:

  回答: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办理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扩展阅读哪些情形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答: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四)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或者有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记录的;

  (五)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的;

  (六)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标签: 机动车  客车  驾驶证  挂车  货车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1053918.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