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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清远城乡医保参保登记 清远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来源: 最后更新:22-11-15 05:16:28

导读: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需在每年缴费前持我市有效居住证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

  2023年度清远城乡医保参保登记

  (一)在托幼儿、在校学生可以随家庭户一起参保缴费或以托育机构、学校为单位统一参保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到账的参保人,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2023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二)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需在每年缴费前持我市有效居住证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已申办我市居住证但暂未发证的,可提供行政部门的登记凭证或受理回执,若其未成年子女随父母在本市参保,需另外提供户口簿、出生证等可确认与父母关系的相关材料。

  持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应在办理参保登记前暂停户籍所在地或其他居住地的医疗保险关系,不得重复参保。

  (三)全日制院校、中职技校的学生,由学校统一造册,报学所属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含乡镇或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报盘登记核定,经登记核定无误后,可由学生自行通过线上渠道自助缴费,亦可由学校统一持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或指定银行办理缴费手续。

标签: 参保  医保  我市  居住证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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