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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修水县新生儿业务办理指南

来源: 最后更新:22-11-12 02:52:50

导读:九江修水县只需要填写一次申请表,就可以完成新生宝宝的5大申报,具体办理内容、条件和流程详见正文。

  九江修水县新生儿业务办理指南

  为了解决新生儿出生手续环节杂、多次跑、办理时间长等难题,修水县制定《修水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推动“出生一件事”全流程“只提交一次材料”“最多跑一次”,打造时间最少、流程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优的政务服务。将5个政务服务事项整合成“出生一件事”套餐,群众只需要填写一次申请表,即可完成: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办理(出生时已办理)、出生登记、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

  办理对象

  在九江市辖区内具有助产资质的二甲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内出生,同时符合九江辖区落户、父母均在九江市内参保缴费等条件的婚生新生儿。不纳入办理情况的是:父母户口均不在办理辖区内、父母离异或单亲、非婚生育(或婚外生育)、母亲身份不明、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居民、新生儿不随父母姓氏的和身份证件无效的。

  受理单位

  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

  办理地点

  县第一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县妇幼保健院

  “出生一件事”综合窗口

  办理条件

  1.《出生医学证明》

  首次签发

  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后,根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2.出生申报

  父母一方为修水县户籍的,随父母双方其中一方落户。

  3.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已办理户籍登记的新生儿(新生儿在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且服务双方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的,可免费缴出生当年的费用)。

  4.新生儿社会保障卡申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医疗保险参保的新生儿。

  申请材料

  1.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新生儿父母户口本

  3.新生儿父母结婚证

  4.修水县“出生一件事”申请表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流程

  1.申报

  申请人在新生儿出生后,可在定点分娩医院的“出生一件事”综合窗口提出业务申请,并提交办理“出生一件事”相关材料。

  2.受理

  定点分娩医院“出生一件事”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对审核通过的,在系统平台中受理。同时,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需落实一次性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3.审批

  定点分娩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并打印原件,同时通过链条审批系统,自动将申报材料和《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共享至申报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生儿出生上户登记业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办结业务后通过链条审批系统,自动将相关信息共享至户籍所在地医保局业务系统,由医保局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业务,最后医保局通过链条审批系统,自动将信息共享至人社局办理社会保障卡。

  4.办结

  申请人可前往定点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户口簿和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窗口领取社会保障卡,或以邮寄方式将证件寄给申请人。

  线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可在“赣服通”APP中申请办理“出生一件事”,并按照系统引导指引,填写新生儿信息、新生儿父亲、母亲信息、落户信息、参保信息等一张表单内容,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电子证照均可通过“赣服通”自动获取,无需上传。其中,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由女方发起申请,且需要配偶通过“赣服通”授权使用相关电子证照。

  2.审批

  定点分娩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并打印原件,同时通过链条审批系统,自动将申报材料和《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共享至申报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生儿出生上户登记业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办结业务后通过链条审批系统,自动将相关信息共享至户籍所在地医保局业务系统,由医保局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业务,最后医保局通过链条审批系统,自动将信息共享至人社局办理社会保障卡。

  3.办结

  申请人可前往定点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户口簿和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窗口领取社会保障卡,或以邮寄方式将证件寄给申请人。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2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县卫健委:0792-7769908

  县公安局:0792-7761819

  县医保局:0792-7761838

  县人社局:0792-7761630

  县第一人民医院:0792-7628043

  县中医院:19379211005

  县妇幼保健院:0792-7275321

  其他事项

  1.《修水县出生一件事申请表》由新生儿母亲填报,母亲未到现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限新生儿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2.为顺利办理相关事项,建议分娩前为宝宝起名,确定宝宝落户地、民族;

  3.不符合出生一件事办理条件的原程序办理。

标签: 新生儿  修水县  医保  一件事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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