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天津医保意外伤害费用报销审核规定(天津市意外伤害医保报销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2-11-08 09:11:13

导读:为切实做好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天津市医保局、财政局公布了《通知》。意外伤害费用报销审核规定详见正文

  》》》天津医保意外伤害费用报销审核规定

  1)对涉及第三方责任的费用,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医保服务中心依职责采取调阅病历、查阅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事故认定书等形式,对意外伤害情形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报销。

  2)对已经实行联网直接结算的费用,市医保结算中心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发现涉嫌第三方责任,应采取调阅病历、查阅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事故认定书等形式,并依据审核结果予以相应处理。

  3)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在外地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对不涉及第三方的意外伤害,由参保人员按规定作出个人承诺后(附件2),按规定纳入本市或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

  4)对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全额垫付后,由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医保服务中心依职责采取调阅病历、查阅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事故认定书等形式,对意外伤害情形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报销。

  5)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认定参保人员承担部分责任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参保人员承担责任情况审核支付。

  6)对于首次就医已经报销意外伤害费用的参保人员,后续治疗、旧伤复发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依据首次就医时的责任认定情况,实行联网结算。

  附近下载:

  附件2

标签: 医保  意外伤害  有关部门  参保  公安机关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1005411.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