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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2022中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易县2022中小学招生入学公告公示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4 10:08:32

导读:按照河北省教育厅、保定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根据《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和省教育厅关于“以适龄儿童、少年合法固定住所作为其就近入学依据”的规定。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坚决执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规定,实施公民同招。公办学校严格落实“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政策;民办学校全县范围内招生,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由教体局统一组织采取电脑摇号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6年8月31日出生)未入学的易县户籍适龄儿童和持有易县居住证(或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明,下同)县外户籍务工或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统称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片区内学校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片区内学校审核后上报教体局批准。

  (二)初中:具有易县户籍和持有易县居住证的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说明:自2023年起,随迁子女入学全部以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为依据。

  三、招生范围

  (一)城区小学

  第一小学:府前街以东、步行街以东、金台路以南、泰元街以西、南环路以北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第三小学:旭丰商贸城东边第一个胡同到112线以东、警民胡同以东、金台路以北、迎晖大街以西、112线至城建东界以北城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第四小学:易州镇所辖厂城、后部、石炕、韩家庄,白水泥厂家属院、靖远北大街以西、南至百益城宾馆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城区学校片区内上放学接送困难需在学校食宿的适龄儿童;教体局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本县户籍进城区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燕都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章村、宋村、七里亭、东张庄、魏家坟的适龄儿童;城区学校片区内上放学接送困难需在学校食宿的适龄儿童;教体局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本县户籍进城区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易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泰元街以东、金台东路以南、迎晖大街以东、112线以南、北易水河以北、易河庄桥以东、南环路以南城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易州镇所辖东亢各庄、西亢各庄、中亢各庄、桂子渠、五里河、石庄的适龄儿童。

  新城小学:北易水河以南城区范围内的小区和家属院、易水名苑小区的适龄儿童;易州镇所辖荆轲山、西庄、西庄道、北市、万家庄、易河庄的适龄儿童。

  第二小学:其余城区范围内适龄儿童。

  (二)城区初中

  实验初级中学:开元街以西、转盘路口往东112线以北、店北和营房以西、南环路以北、北易水河以南城区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易州镇所辖东市、荆轲山、韩家庄、西庄、西庄道、后部、厂城、石炕、孙家庄、北市、万家庄、易河庄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易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开元街以东、南环路以南、易河庄桥以东、北易水河以北、112线以南城区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良村及易州镇所辖石庄、桂子渠、五里河、东范村、西范村、中范村、西茹堡、西亢各庄、东亢各庄、中亢各庄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燕都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桥头乡、易州镇所辖三个村(章村、宋村、七里亭)、白马乡魏家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易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片内有食宿需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教体局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本县户籍进城区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三)农村小学

  农村小学在所辖范围内招生。

  (四)农村初中

  2022年秋季学期在狼牙山中心小学、紫荆关中心小学、牛岗中心小学增设初中部,改建为狼牙山五壮士红军学校、紫荆关九年一贯制学校、黄石塘九年一贯制学校,塘湖初级中学和西陵满族初级中学招生范围作相应调整。

  塘湖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塘湖镇、西山北乡(松山、石家统、团山三个村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塘湖初级中学或狼牙山五壮士红军学校)、尉都乡(可自愿选择裴山初级中学或塘湖初级中学)应届小学毕业生。

  西陵满族初级中学招生范围:西陵镇、大龙华乡、安格庄乡(除赵岗、田岗两个村)应届小学毕业生。

  裴山初级中学招生范围:裴山镇、凌云册乡、尉都乡(可自愿选择裴山初级中学或塘湖初级中学)应届小学毕业生。

  狼牙山五壮士红军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狼牙山镇、七峪乡、独乐乡、西山北乡的三个村(松山、石家统、团山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塘湖初级中学或狼牙山五壮士红军学校)应届小学毕业生。

  紫荆关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紫荆关镇、南城司乡、蔡家峪乡应届小学毕业生。

  黄石塘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牛岗乡、良岗镇、坡仓乡、甘河净乡、桥家河乡、富岗乡、安格庄乡的两个村(赵岗、田岗)应届小学毕业生。

  白马初级中学招生范围:白马乡(除魏家坟)、流井乡应届小学毕业生,有剩余学位可接收教体局统筹安排的进城区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梁格庄初级中学、高陌初级中学、高村初级中学分别招收梁格庄镇、高陌乡、高村镇应届小学毕业生。

  (五)民办小学、初中

  全县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

  四、报名条件

  (一)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按条件分两批次进行报名。

  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到片区内学校报名。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户籍(以下简称“城区学校户籍”)、合法固定房产,且户籍地和房产地址一致,到片区内学校报名。提供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仅小学报名时提供,下同)、房产证明。出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要实际居住,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未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否则该房产不作为片区内学校入学依据。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易县城区学校户籍,但在城区有合法固定房产(出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要求同上),到房产地址所在片区内学校报名。提供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房产证明。如果监护人是县外户籍来易经商或务工人员,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未交付使用的住房不作为入学依据,交房后凭相关手续可到片区内学校申请转学,片区内学校视剩余学位情况予以办理。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城区学校户籍,但无户籍迁移史,可在户籍地片区内学校报名,提供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在城区经常居住地住所证明(证明材料要求后附说明);若在其他学校片区内另有合法固定房产,也可到房产地址片区内学校报名,提供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房产证明。适龄儿童、少年与户主关系非直系亲属或非法定监护人的,因租房或其他原因迁移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无合法固定房产的,该户籍地不作为片区内学校入学依据。

  4、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可以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入读小学或初中,在县域范围内根据法定监护人意愿就近优先安排学校就读。报名时提供孩子及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5、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到城区经常居住地住所片区内学校报名。提供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经常居住地住所证明、监护人相关证件或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6、适龄儿童、少年家庭申请政府保障性住房并实际居住的,到保障性住房片区内学校报名。提供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易县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7、易返贫致贫户(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身体残疾的进城区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到城区经常居住地住所片区内学校报名。提供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在城区经常居住地住所证明、户籍地片内学校出具的《片外就读知情同意书》(同意书要求后附说明,仅县内务工或经商人员提供)、务工或经商证明材料(材料要求后附说明)、乡村振兴局证明(易返贫致贫户提供)或残疾证(务工或经商人员身体残疾的提供),如果务工或经商人员是县外户籍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8、为了进一步做好“双减”工作和“课后延时服务”,让教师把更多的精力用于更好地服务学生,义务段学校教师子女在满足入学条件的基础上,可以到居住地址片区内学校报名,也可以在任教的学校报名,提供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房产证明。

  第二批:本县户籍进城区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和县外随迁子女(下面统称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报名,教体局根据城区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发布二次公告,统筹安排。

  待城区第一批学校片内学生报名完成后,教体局统计并公布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组织城区小学、初中第二批报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安排其片内务工或经商子女报名,当报名登记人数小于或等于相应报名学校剩余学位时,全部录取,当报名登记人数大于相应报名学校剩余学位时,采取电脑摇号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未被录取的,再到第四小学、燕都九年一贯制学校报名;没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其片内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报名,小学直接到第四小学、燕都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按教体局二次公告公布的重新划定的范围分别到相应学校报名),初中直接到燕都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教体局再次按照以上原则进行电脑摇号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小学未被录取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初中未被录取的到白马初级中学报名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报名时提供户口簿(随迁子女还需提供居住证)、医学出生证明、在城区长期居住地住所证明、户籍地片内学校出具的《片外就读知情同意书》(仅县内务工或经商人员提供)、务工或经商证明材料(材料要求后附说明)。

  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报名流程见下图:

  (二)农村公办小学、初中

  学校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免试、按时入学。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提供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随迁子女入学提供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居住证;易县户籍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除提供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外,还要提供报名学校片区内长期居住地住所证明、户籍地学校出具的《片外就读知情同意书》(仅县内务工或经商人员提供)、务工或经商证明材料(材料要求后附说明)。

  (三)民办小学、初中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教体局根据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的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制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民办学校按照“优先满足易县户籍学生入学需求后,仍有计划内剩余学位,可以录取随迁子女”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由教体局采取电脑摇号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随机派位结果及时公布。

  民办学校已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不再进行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报名入学。

  具体报名办法关注微信公众号“易县教育和体育局”发布的《易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民办义务段学校电脑派位招生事项的公告》。

  *需要说明的报名材料要求:

  1、户籍材料(以户口簿为准):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与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还需出具有效法律文书。

  2、合法固定房产材料(以房产证明为准):房产证;暂未办理房产证或正在办理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实际居住证明材料(物业费、电费、水费凭证)或交房手续(与物业签订的合同、维修基金票据、测绘费等);回迁户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书。

  3、经常居住地住所证明材料:租房协议、房租凭证、房主的房产证明、房主的身份证、居住一年以上的相关凭证(含物业费、电费、水费等)。

  4、务工证明材料:劳动协议(即:劳动用工合同书)、务工单位证明、务工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身份证、一年以上工资发放证明(银行流水或转帐记录等凭证)。

  5、经商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营场所照片(能体现实际经营情况)。

  *强调: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本县务工或经商人员提交的材料需要两份复印件,一份留户籍所在地片内学校,一份留城区报名学校)。

  6、户籍地片内学校出具的《片外就读知情同意书》: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外务工或经商,不入读片区内小学或初中,需向片区内学校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外务工或经商证明材料,片区内学校审验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存档)、实地调查核实后,校长在《片外就读知情同意书》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五、报名时间

  六、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相应招生报名地点,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签订《报名诚信承诺书》。各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有关要求,采取联合审查、现场验证和入户调查等形式审核入学资格,安排专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购房、务工或经商等信息进行核查,教体局全程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入学纪律。成立由教体局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等任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报名、审核和录取工作。教体局将大力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监护人提供虚假入学材料的,将其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设举报电话8856200、8856210(工作日)、8211727(节假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切实加强学籍管理。教体局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注册学籍,严禁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自今年秋季起,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条件按2022年报名入学规定的条件执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接收转学学生,违规转学学生不能转接学籍,造成的后果由违规学校和家长负责。

  (三)严格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资格认定。自2022年秋季起,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资格认定各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把关,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开学一个月内由学校公示按报名条件录取的初一新生名单,公示无异议,校长签字盖章后报教体局备案。初中三年均在籍在校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到校政策,对于跨片等违反规定入学和三年内有非正常原因转学经历的学生,按其中考成绩扣减50分后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到校政策。期间国家、省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家长报名时要戴好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家中近七日内有从高中低风险区返易的或与阳性患者有行动轨迹交叉的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的,暂不到学校报名。各单位要加强校门口管理,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疫措施,安排足够的人员维持好秩序,避免在校门口和校内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

  2022年8月23日

标签: 学校  户籍  小学  务工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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