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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京口区实验小学招生通告(镇江市京口区实验小学招生通告公示)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6 09:19:22

导读:请家长根据相关要求带着孩子和需提交的材料到镇江市京口区实验小学(花山路四区七号)登记报名。

  招生对象

  2016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时间安排

  ❤6月21日—6月30日

  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登记

  招生平台网址:

  http://ygzsgl.zje.net.cn:1923

  

  如因条件所限,未能在网上完成报名登记的,请于6月26日持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7月2日—7月4日

  新生入学审核

  请家长根据下列要求带着孩子和需提交的材料到镇江市京口区实验小学(花山路四区七号)登记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名下的100%产权的房产证或监护人租赁公有房产的租赁证或监护人廉租房证;如监护人无房产,提供适龄儿童出生时报户口处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房产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全家的相关信息委托学校查询房产信息。)

  3.拆迁户持回迁有关材料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如拆迁不回迁、未购房,到原拆迁地所属学校登记,学校上报教育局统筹安排。)

  外来人口子女

  (在居住地学校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1.监护人身份证。

  2.监护人房产证(或居住证以及住房租赁证明,无房家庭授权学校查询学生家庭房产信息)。

  3.监护人与当地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从业证明。

  4.家庭户口簿或当地户籍证明。

  学校施教区

  

  材料审核时间

  

  转学

  7月12日上午9:00,受理转学生登记。

  8月26日,办理转学手续。转学生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3.拆迁户持回迁有关材料或房产证、购房合同。

  (二)外来人口子女

  1.监护人身份证。

  2.监护人房产证(或居住证以及住房租赁证明),大市中心城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新区)异地居住需提供房产证。

  3.监护人与当地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从业证明。

  4.家庭户口簿或当地户籍证明

  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公开电话:

  88813395

  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89983062(教育科)

  89980832

  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

  89980858(计财科)

  89980829(督导科)

  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上级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招生工作期间,凡是进入校园的家长和儿童,全部需要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健康码。感谢配合!

标签: 监护人  房产证  户口簿  材料  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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