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9-23 01:52:19
2022年成都市新都区初中入学
(一)信息采集与核对
1.4月20日—27日,本区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校正。区教育局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用于学位确定及查询。2.在新都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新都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4月20日—4月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同时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明,由现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经新都区教育局审查后,在新都区升学。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新都区就读初中的新都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20日—4月27日带上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明和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教育科进行登记,经审查后方可进行信息采集。
(二)公办初中入学
6月10日,本区小学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升学对应区域。6月17日—20日,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7月5日,区教育局公布所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7月7日,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三)民办初中入学
4月30日前,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初中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民办初中公布招生简章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6月10日—11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6月1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15日,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6月17日—20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管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30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7月11日,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经区、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补录计划。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未被成都市民办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7月1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四)组织录取
我区属于成都市中心城区,按照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的办法。若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成都市中心城区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中心城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第一批次学校的电脑随机录取。
1.公办初中学校录取
新都区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实行按户籍地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的办法。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本区域户籍小学毕业生可直升本校初中部。区教育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于7月7日组织开展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划片入学或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2.民办初中学校录取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布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仍按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入学。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具有本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由学生及其家长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直升学生名单经学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学校于5月21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核定。符合直升条件的一贯制小学毕业生,须在6月10日—6月11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参加直升,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若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其空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初中学校网上填报志愿和电脑随机录取。6月30日区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区内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3.学位确认
已被公、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含电脑随机录取和一贯制学校直升),法定监护人应于7月8日—7月9日在网上系统中进行学位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小学毕业生,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初中学位但又放弃的小学毕业生,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入学报到
学生在7月12日—7月15日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022年成都市新都区小升初日程安排 | ||
时间 | 工作内容 | |
3月 | 1日前 | 公布《成都市新都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
4月 | 20日-27日 | 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核对 |
4月20日-5月20日 |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 |
30日前 | 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民办初中公布学校招生简章 | |
6月 | 10日 | 公布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
10日-11日 | 民办一贯制学校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申请参加直升 | |
14日 | 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
15日 | 市教育局公布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 | |
17日-20日 | 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 | |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 ||
29日 | 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直管)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
30日 | 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
7月 | 5日 | 公布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 |
7日 | 组织开展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
8-9日 | 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 |
11日 | 公布民办初中补录计划 | |
12日 |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 | |
14日 | 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 |
12—15日 | 学生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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