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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湖州吴兴教资认定的流程(2021下半年湖州教资认定时间)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1 05:03:49

导读:4月18日至6月10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

  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4月18日至6月10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特别提示:

  1. 网报上传的照片格式要求:采用一寸证件照格式(背景色为白色,正面免冠;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上传照片即为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切勿失真)。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手机自拍照,不得使用照片翻拍或扫描。

  2. 个人承诺书

  a. 下载个人承诺书打印并手写签名和日期(字迹需清晰)

  b. 上传截图(确保字迹清晰且上传图片清晰,否则必须重传)

  3.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须加入QQ群920950286(群名为“吴兴区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为便于管理,申请人入群需提供验证信息“申请资格认定类别+姓名”(如小学数学+张三)。

  (二)电子材料确认  

  1.在网报提交页面,申请人会看到现场确认时间。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跑零次”,即取消现场确认,只需按要求提供电子材料。申请人于4月18日-6月10日把相关材料以PDF格式扫描至一个文档,发送至吴兴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工作邮箱wxqjyjrsk@163.com,命名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提供《户口簿》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在湖州的申请人提供);

  (2)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扫描件(户籍不在湖州但在湖州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不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4)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6)《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特别提示:

  每位申请人均须提供(1)(3)或者(1)(2)(3)材料;

  学历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增加材料(4)PDF扫描件;

  普通话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增加材料(5)PDF扫描件;

  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增加材料(6)PDF扫描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电子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 电子材料审核 :6月11日至6月17日,吴兴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并通过QQ群或电话告知。

  (三)体检安排 

  6月20日至22日,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点击下载附件1)到湖州市中医院(湖州市南街315号)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申请人须仔细阅读《体检须知》(点击下载附件2)。体检当日,申请人须带两张与网报同底版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一张贴在医院提供的体检表上,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资格种类)交给现场工作人员。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2.体检完成后申请人不需去医院领取体检结论表,由湖州市中医院体检中心统一送达我局办,体检费由湖州市中医院统一收取。

  3.申请人在认定体检时,经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申请人一律不免检胸透。

  4.体检咨询电话:0572-2770631,0572-2770630  

  (四)审核认定  

  7月上旬,申请人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的认定状态。7月中旬,申请人可登录“吴兴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认定结果。

  (五)领取证书  

  教育局将于7月下旬以邮政EMS方式将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邮寄送达,须申请人本人签收(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填写邮寄地址时,务必填写详细、正确,确保能收到证书)。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作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3.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4.如有疑问,可咨询吴兴区教育局教师资格办,联系人:潘老师,咨询电话:0572-2070552。

标签: 申请人  教师资格  材料  湖州市  师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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