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9-11 03:11:45
2021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地满足初中毕业生多样化的升学需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 号)和《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区普通高中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办〔2016〕27 号)要求,结合市区实际,坚持“存量基本稳定,通过增量激活”和“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特制定 2021 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报名对象
参加台州市 2021 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台州户籍,在市区有正式学籍的九年级学生(以下称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台州市区户籍,在市区以外学校就读回市区参加中考的九年级学生。
3.具有台州市区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4.非台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报考市区普通高中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其父或母在台州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满 3 年,缴纳社会保险满 3 年(领取《浙江省居住证》时间和社会保险已缴时间计算至当年的 8 月 31 日),并在市区初中学校有 3 年完整的学籍,且就读至毕业。不符合以上条件、学籍在台州市区的随迁子女可以参加中考,但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5.符合《关于印发<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台人才领〔2020〕31 号)文件规定且在台州市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二、招生计划
1.按照市区初中毕业生原则上都能升入高中段学校以及高中段教育普职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制定 2021 年台州市区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文件另发)。
2.按照推进台州市区普通高中一体化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分配比例不低于 60%的工作要求,台州市第一中学、黄岩中学和路桥中学 60%的定向生指标分配到学校所在区域内的初中学校,2022 年开始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定向生分配到市区初中学校比例不低于 60%。台州市第一中学、黄岩中学和路桥中学分别从当年招生计划总数中划出 80 名指标,面向学校所在区外的另两个区招收交流生(每区各 40 名)。台州市洪家中学、黄岩第二高级中学和金清中学分别从当年招生计划总数中划出 40 名指标,面向学校所在区外的另两个区招收交流生(每区各 20 名)。
3.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面向 6 个县(市)(市区除外)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按照《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 2016 年招生办法的通知》(台教招〔2016〕5 号)执行。
三、招生批次
共分五个批次:
第一批:普通高中招收的特长生。
第二批: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分配到各区的统招生(椒江区 160 名(含台州湾新区 7 名),黄岩区、路桥区各 124名,此招生人数包含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面向市区招收的特长生计划)。台州市第一中学、黄岩中学、路桥中学面向学校所在区内招收的统招生,统招生人数为该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28%左右,实际以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台州市书生中学面向椒江区招收公费生 40 名。
第三批:台州市第一中学、黄岩中学、路桥中学分配到学校所在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
第四批:台州市第一中学、黄岩中学、路桥中学、洪家中学、黄岩第二高级中学和金清中学招收的交流生。
第五批:市区各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学校所在区域招收的志愿生、民办学校招收的志愿生(分正取生与自费生,民办学校志愿生分区下达)。
“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择优录取,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四、志愿填报
1.考生务必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 8 时至 5 月 17 日 17 时登录http://zkzs.tzedu.net.cn(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根据自身实际,填报相应批次学校的志愿。登录账号为各自的报名序号,密码为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初中学校要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及家长做好网上志愿填报工作,并在校内安排备用计算机网络,供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学生及家长填报志愿。
2.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台州市第一中学、黄岩中学、路桥中学招收体育类、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的招生人数,控制在该校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 5%以内。省艺术特色高中台州市三梅中学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人数,控制在该校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 35%以内,其中,面向学校所在区外的县(市、区)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指标,控制在该校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 15%以内。其他符合条件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面向学校所在区外招收特长生,面向学校所在区内招收特长生的指标,控制在该校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 5%以内。招收特长生的项目、名额及具体招生方案由各招生学校制定,于 2021 年 3 月底前报市教育局直管处审批。各学校在招生前要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的项目、计划、办法和考生的报考条件。填报特长类招生志愿的考生,须参加各招生学校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前组织的专业素质测试。各招生学校于 2021 年5 月 13 日前将考生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报市教育考试院。
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台州市第一中学、黄岩中学、路桥中学招收的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区中考总成绩排序第 2000 名及以上;体育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150分内。其他普通高中(三梅中学除外)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50分内;体育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200 分内。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各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按考生的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如岀现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中考总成绩(含体育和加分项目)高者优先录取;若再遇中考总成绩(含体育和加分项目)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五科之和得分高者、“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之和得分高者、“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得分高者、“语文”单科得分高者、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者优先;若还有相同,则全部予以录取(下同)。
台州市三梅中学招收的所有艺术特长生中考成绩,均必须达到椒江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50 分内。录取时,按报考者的中考总成绩(含体育和加分项目)+专业素质测试成绩× 7.6(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合成综合分,再按招生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岀现综合分相同,按中考总成绩(含体育和加分项目)高者优先录取。
3.为维护志愿填报的严肃性,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后,须打印《2021 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表》,由考生和家长本人在最后确定的志愿表上签字并按指印确认,再送至就读的初中(或中考报名)学校备案。凡有手工改动或未按指印确认的《志愿表》均为无效。各初中学校要切实把好志愿填报条件等审核关。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和签字确认。若因审核不严或违规操作,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将启动问责程序,进行问责。
五、招生考试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分区实施。凡涉及中考(包括文化课考试和体育考试)、高中招生的优惠政策和中考加分项目等事项,均按照《台州市 2021 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执行。体育考试由各区教育局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接受市教育局监督。
六、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的中考成绩、填报的志愿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录取办法
1.实行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分区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统一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五个批次的志愿,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第一批、第三批采取“传统志愿”的办法,录取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二批、第四批、第五批采取“平行志愿”的办法,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
2.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台州市第一中学、黄岩中学、路桥中学在第一批录取结束后,若还有空缺指标,则空缺指标转入下一批次录取;在第四批录取结束后,若还有空缺指标,则在填报该校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为止。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在第一批录取结束后,若还有空缺指标,则空缺指标转入第五批录取;在第五批录取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在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名单、计划数和征集志愿填报的时间。达到中考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任何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进行征集志愿申报。有关学校根据考生征集志愿申报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将录取的考生名单录入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系统,由市教育考试院核准。
(三)录取顺序
依次为第一批志愿、第二批志愿、第三批志愿、第四批志愿、第五批志愿、征集志愿。除征集志愿录取由有关学校按规定自行录取外,其他批次录取均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等区教育局配合。
录取时,若遇考生中考总成绩(含体育和加分项目)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五科之和得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之和得分高者、“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得分高者、“语文”单科得分高者、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者优先;若还有相同,则全部予以录取。
(四)关于定向生
1.台州市第一中学、黄岩中学、路桥中学招收定向生的指标分别为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 60%。
2.具有市区初中毕业学校的正式学籍,在市区所在初中学校八、九年级连续就读两学年(因故经批准同意复学者除外)并按规定完成初中学业,且在市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享受该校的定向生指标。
3.定向生指标由市教育局下达至各区教育局,由各区教育局分配至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并做好定向生的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且录入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系统。具体的分配办法由各区教育局制定,并于 2021 年 4 月底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在当地教育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4.定向生的录取办法
(1)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各区教育局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数,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区中考总成绩排序在第 1500 名以内,但确保有定向生指标的初中学校,至少有一名考生被择优录取者不受此限制。
(2)如果个别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其空缺指标在区内初中学校间统一调剂使用。
(五)交流生录取
1.交流生志愿仅限于招生学校所在区域外的另两个区的考生填报。
2.台州市第一中学、黄岩中学、路桥中学交流生录取根据市教育局分配给各区的交流生指标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区中考总成绩排序在第 1200 名以内。
3.台州市洪家中学、黄岩第二高级中学和金清中学交流生录取根据市教育局分配给各区的交流生指标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民办学校的招生
1.民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由各校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于2021年3月底前向市教育局计财处申报,由其核定后公布。
2.民办学校招生分志愿生(包括正取生、自费生)和自主招生两部分。志愿生要事先公布招生人数、收费标准,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校的招生计划,按平行志愿统一组织录取。自主招生由学校在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录取结束后自行组织,由市教育考试院核准成绩和录取状态,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
3.若个别民办学校需降分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以自行组织生源降分录取,降分幅度可以放宽至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15 分内。
八、工作要求
1.为推进高中学校的整体质量提升,防止优质生源过度集聚,要鼓励优质生源相对均衡分布,让学生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相应学校,激发每一所高中学校的办学积极性,促进其均衡优质发展。任何学校、任何教师不得通过签订合同、发放奖学金等方式干扰学生自由选择志愿的权利。
2.按照省学籍电子化管理要求,各校的学籍登记以初中学籍数据库、中考报名数据库和成绩库为依据。严禁通过借读、挂读、转让招生指标等形式违规招生。
3.加强计划管理,维护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校要规范招生,不得突破计划。已被录取的考生,其他任何学校不得再次录取。个别被民办学校录取的考生如确有特殊原因,提出要到另一所民办学校就读,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学校签署同意意见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变更录取学校。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不予注册。如有关学校对违规行为拒不整改,由此而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取消其学校和主要负责人当年业绩考核优秀等级评定资格,民办学校年检直接认定为“不合格”或“限期整改”,取消或核减下一年招生计划,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直至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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