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2021年温州市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术科考试办法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0 05:06:07

导读:为认真做好温州市2021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结合当时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据高校招生政策,体现学前教育专业特色,特制定我市今年五年制学前教育术科考试办法。

  一、考试项目和分值

  (一)考试项目:声乐、舞蹈、美术(素描)、器乐、语言表达。

  (二)考试分值(满分300分):声乐80分、舞蹈70分、美术(素描)50分、器乐50分、语言表达50分。

  二、考试形式和要求

  考生参加每项测试时,要求素颜,不可化妆。所有考生均要接受考前检查,所穿衣服及携带的考试工具、乐器等禁止出现任何与机构单位关联的标识(如培训机构名称、校服等)。每项测试形式和具体要求如下:

  (一)声乐

  考生在以下20首歌曲中自选一首清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送别》、《友谊地久天长》、《长江之歌》、《我爱你塞北的雪》、《南泥湾》、《康定情歌》、《青春舞曲》、《鸿雁》、《摇篮曲》(勃拉姆斯曲)、《我和你》(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题歌)、《前门情思-大碗茶》、《唱脸谱》、《踏雪寻梅》、《歌唱祖国》、《大海啊故乡》、《化蝶》、《难忘今宵》、《游击队歌》、《十送红军》。

  (二)舞蹈

  考前(3月中旬),温州大学将考试指定的6首音乐舞曲挂在其招生网(http://zs.wzu.edu.cn)上供考生自行下载,考生也可以登陆温州市教育考试招生网(http://www.wzksy.cn)下载。考生须选择其中1首指定音乐舞曲进行自行编舞。考试时考生按一定人数分组并按照同一舞曲进行舞蹈展示。考生无需自备伴奏带,不按指定舞曲表演成绩无效。

  测试时,舞蹈道具一律自行携带,服装要求在以下两种形式中选择一种

  1.练功服;

  2.T恤+舞蹈裤或运动裤。

  (三)美术(素描)

  考试采用“静物组合实物照片临写”,考试时间为45分钟。除画纸外,画板及其它用具均要求考生自带。

  (四)器乐

  考生自选一种乐器(如钢琴、电子琴、二胡等)演奏一曲,参加器乐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之外)均要自带。

  (五)语言表达

  考生朗读一段文字,文字材料现场抽签而定,朗读时间为3分钟左右。

  三、考试地点

  原则上安排2-4个考点,具体考点地址另行公布。考前,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当年报考人数,确定考点并在温州市教育招生考试网上公布并告知具体安排事宜。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为5月15日-16日

  每半天考试将安排两个批次进行。考前3天,市教育考试院及时公布各县(市、区)考生考试时间安排,明确各批次考试考生报到时间(考生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在规定报到时间内迟到15分钟,将取消考试资格。届时,考生可以在温州市教育招生考试网或各考点学校(高校)网上查询相关考试事宜。咨询电话:0577-88638063,88638092。

  五、考试组织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考试实施,各考点负责考务工作,市局纪检、高教、职教等部门参与监督和巡视。各县(市、区)招考机构安排1-2名人员带队,确保各地考生安全有序参加术科考试。

  考试期间,各考点将依据我市当时疫情防控要求,增设相关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另行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考后统分及美术阅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组织人员完成,并及时公布术科成绩合格线。

  (二)考生报名、志愿填报、组档和录取等工作均按《温州市2021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温教考〔2021〕1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从2023年起,考试科目将原有5项(声乐、舞蹈、语言表达、器乐、美术)调整为3项(声乐、舞蹈、语言表达),总分值由原来的300分调整为120分,每科目40分。具体考试办法以当年的文件为准。

  (四)本考试办法也适合“中本一体化”学前教育专业术科考试。

  点击查看》》2021年温州市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术科考试办法

标签: 考试  考生  温州市  舞蹈  器乐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jiaoyu/585744.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