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9-09 09:17:55
2020镇海区小学招生公告大汇总(附各片区政策)
2020年招宝山片区、骆驼片区和庄市片区小学招生通告
招生范围:
1、招宝山片区是指招宝山街道所在区域及镇海发电厂区域;
2、骆驼片区是指骆驼街道所在区域及高新区贵驷街道东钱村;
3、庄市片区是指庄市街道所在区域。
招生对象:
“三片区”内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镇海区户籍儿童及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上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父母住房产权证(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取得时间均截止2020年5月31日。
报名办法:
报名对象:所有符合“三片区”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
时间:6月1日9:00—6月8日17:00。
报名步骤:
(1)通过浏览器访问“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利用手机“浙里办”APP进行“登录(个人登录)”,若没有账号先实名注册;
(2)在输入框中填写“镇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搜索;
(3)在搜索结果中找到“镇海区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右侧的“在线办理”即可进入报名系统;
(4)在报名系统中选择“一年级报名”进入报名通道,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材料,进行“意愿选择” 并“提交”,完成报名。
选报公办学校者,只需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不用填报志愿。选报民办学校者最多可填2个志愿,第一志愿限填区内民办学校,第二志愿为备选志愿,可以填全市范围内的其他民办学校。第二志愿仅用于第一志愿招录不足的民办学校的补招。第一志愿必须填写,第二志愿可以不填。
报名证件材料:
网上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证件材料:户口簿(整本)、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盖章的抵押证明)、土地证(农村宅基地需上传,自建房需上传村证明)、拆迁协议(若涉及房屋拆迁时需上传)、结婚证(若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时需上传)、无房证明(申请祖孙房时需上传)。
申请积分入学的还需要上传:社保参保证明(因企业原因社保缴纳在镇海区外、宁波市辖区的还需上传劳动合同)、居住证(双方)、综合积分确认单。
录取办法
公办学校根据“先片区、后学区”原则,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产权住房等情况(“户”指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房”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住宅产权住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以上。以下同),按下列先后顺序分批有序录取:
1.有户有房的适龄儿童就学。
今年起,要求同一套房子内没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片区小学就读,如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片区小学就读,则顺序排后。
适龄儿童少年出生申报时户籍与其父母的户籍均挂靠在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下同)处,父母双方在宁波大市内均一直无房,随父母居住在祖辈处(居住地为祖辈产权住房),视同有户有房。
如有户有房适龄儿童人数超过片区内相应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照户籍迁入该片区时间先后录取;同一片区内学区间不平衡的,按照户房对应情况(户房是否一致)以及户籍迁入时间先后调剂。同一片区内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办理户房一致手续后,报名入户时间按迁移前落户该片区时间计算。
2.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就学。
(1)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房产为父母与他人共有房且房产份额低于60%或公租房,且父母在大市内无其他产权住房;
(2)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时户籍挂靠在祖辈处,而父母在大市内有产权住房;
(3)其他“三片区”之一只有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以上录取顺序,当录取到某一批次适龄儿童时,如果超过学区某学校招生计划,该批次未录取和该批次后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在学区内其他学校统筹安排入学。同一批次录取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
3.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政策性借读生就学。
(1)父母在“三片区”之一有独立产权住房的适龄儿童,经核实确认,由区教育局按房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因拆迁选择调产安置的,凭有效拆迁协议视作有房。
(2)政策性借读生由区教育局根据暂住地统筹安排。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量化积分就学。
随父母居住在“三片区”之一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根据《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文件要求,按照积分入学办法提出入读申请,并进行网上报名。
由区教育局根据其是否符合积分入学条件及暂住地相对就近原则,按照积分高低统筹安排学位。
此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华侨华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相关文件执行。
招生时间安排:
1. 6月1日9:00—6月8日17:00 网上报名 。
2. 6 月24 日前完成报名资料信息核验,并完成招生管理系统相关报名数据修正。
3. 6 月29 日前完成现场补报名,并完成招生管理系统相关报名数据录入。
4. 7月4日—7月6日,民办学校录取。
5. 7月7日—7月13日户籍适龄儿童及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政策性借读生录取。
6. 7月14日—7月20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量化积分入学。
7. 7月27日—7月31日各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现场信息确认时间由各校自行通知)。
2020年镇海区蛟川街道北片区小学新生登记报名通告
一、蛟川街道北片区招生小学
公办学校:炼化小学、棉丰小学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未接受过义务教育户籍儿童及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规定且居住在蛟川街道北片的适龄儿童。
以上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父母住房产权证(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5 月31日。
年满6周岁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须持有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于2020年5月30日前到炼化小学教导处办理相应手续(联系人 戴老师:86368667)。
三、蛟川街道北片区招生区域
蛟川街道炼化社区、中石化宁波工程公司社区、省安五分公司生活区、俞范村、俞范社区、后施社区、棉丰村、南洪村、陈家村、澥浦镇湾塘村。
四、招生日程安排
(一)网上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镇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利用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检索“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http://nbzh.zjzwfw.gov.cn)或利用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检索“镇海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对应区县(市),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网上报名时间:统一为6月1日9:00 —6月8日17:00
(二)现场确认
1. 第一、二类对象
第一类:蛟川街道北片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去年已办理缓学手续的户籍儿童也需要重新报名。
第二类:无户籍但父母在蛟川街道北片区有独立产权房(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及以上,以下同)房产证持有年限一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时间:6月20日(周六)上午8:00—11:00
地点:炼化小学
具体要求:
①携带儿童;
②携带材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农村建房土地证(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盖章的抵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在学区内的不需带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幼儿基本信息表原件。
2. 第三、四类对象
第三类:无户籍但父母在蛟川街道北片区有独立产权房(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及以上,以下同)房产证持有年限未满一年的适龄儿童。
第四类:其他居住蛟川街道北片区且符合积分入学四项基本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时间:6月20日(周六)上午 8:00—11:00
地点:棉丰小学
携带材料:
(1)无户籍但父母在蛟川街道北片区有独立产权房房产证持有年限未满一年的:
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农村建房土地证(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盖章的抵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幼儿基本信息表原件。
(2)其他居住蛟川街道北片区且符合积分入学四项基本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幼儿基本信息表原件、父母身份证(双方)、父母居住证(双方)、计生证明、社保参保证明(因企业原因社保缴纳在镇海区外、宁波市辖区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详单)、综合积分确认单。
备注:所有复印材料请家长自行准备。
五、录取办法
1. 有户籍的对象由炼化小学予以安排;无户籍但有独立产权房满一年及以上的对象(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的适龄儿童,由炼化小学按户籍顺序位(区内、市内、省内、省外)录取,同一顺序位的,按房产证持有年限录取,剩余学生由棉丰小学安排就读。上述对象录取后还有剩余学额的,无户籍但有独立产权房未满一年(截止到2020年5月31 日)的适龄儿童按上述同理顺序位录取,剩余学生由棉丰小学安排就读。无户籍无独立产权房居住蛟川街道符合积分入学四项基本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棉丰小学按积分高低安排就读。未能录取的,由区教育局调剂至区内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入读。
2.录取后,各学校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发放录取通知。
3.报名时资料齐全,真实有效,方能录取。
4.其他情况按镇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六、咨询电话
炼化小学:86368787
棉丰小学:86367831
七、其他情况说明
1.现场确认报名时需核对信息,同时签订一份承诺书。
2.幼儿基本信息表由就读幼儿园学籍网打印并盖有幼儿园园章和所在辅导网中心幼儿园园章。
3.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打印方法
方式一:家长通过“金苗宝”APP打印(推荐):下载“金苗宝”APP——注册、绑定儿童信息——首页点击“入学查证”——生成查验报告——截图或连接打印机打印查验证明(无需盖章)。
方式二:到居住地所在接种门诊打印并盖章(携带接种证):无法绑定儿童信息或无法使用金苗宝打印的儿童可到居住地接种门诊咨询、打印。
注意事项:未在宁波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登记的儿童和个别数据未上传儿童无法在金苗宝绑定儿童信息,需先到居住地所在接种门诊登记。
2020年镇海区蛟川街道南片区小学新生登记报名通告
一、蛟川街道南片区招生区域
清水浦村、五里牌村、沿江村、渡驾桥村、迎周村、中一社区、虹桥社区、临江社区、银凤社区、东信路社区、石塘下社区、青枫社区。
二、蛟川街道南片区招生学校
公办小学:蛟川中心学校、乔梓学校、张和祥小学
民办小学:希望学校(招生范围为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
三、招生名额
蛟川中心学校315名;乔梓学校135名;张和祥小学135名;希望学校180名
四、新生入学年龄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蛟川南片区的年满6周岁的孩子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须持有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蛟川中心学校办理相应手续。
五、网上预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镇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利用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检索“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http://nbzh.zjzwfw.gov.cn)或利用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检索“镇海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进行入学报名。
预登记时间:统一为6月 1日9:00 —6月8 日下午17:00
六、招生对象及日程安排
(一)第一类对象
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镇海区蛟川街道南片区内且父母在本片区有独立产权房【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以上】的适龄儿童。
(2)户籍在蛟川街道南片区,但父母在蛟川街道南片区无独立房产的适龄儿童(以上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2. 现场确认报名:
时间:6 月 20日 上午
地点:蛟川中心学校
携带材料: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农村建房土地证,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盖章的抵押证明)、父母身份证,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说明:
(1)现场确认对象包括已报名民办学校的本片区户籍儿童。
(2)为确保秩序,蛟川中心幼儿园就读的儿童确认时间为8:00——10:00,其他幼儿园就读的儿童确认时间为10:00——11:00,逾期不再办理。
(3)蛟川街道内幼儿园和招宝山中心幼儿园就读的,只允许一名家长携带资料进入校园。其他幼儿园就读的由一名家长陪同报名儿童进入校园。
(4)进入校园需戴口罩、扫码、测温。
(二)第二类对象
1. 符合以下条件:
(1)户籍在蛟川街道南片区以外但父母在本片区内有独立产权房(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以上,房产证取得截止日期为 2020年5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 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规定的政策性借读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现场确认)
(3)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积分条件的适龄儿童。
2. 现场确认报名
时间:6月 20日
地点:乔梓学校
为确保秩序,将电话通知家长分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接到电话请带儿童和携带以下材料,戴口罩、扫码(孩子和父母均需绿码)、测温进入校园。
(1)父母在本片区内有独立产权房的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证)、父母身份证,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幼儿基本信息表(原件)。
(2)获得政策性借读资格的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3)符合积分入学的需携带:户口本、居住证、父母身份证、积分单、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幼儿基本信息表(原件)。
(4)现场确认对象包括已报名民办学校的第二类对象。
(三)第三类对象
1.条件
居住在蛟川街道且符合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积分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2.现场确认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希望学校
携带材料:父母居住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幼儿基本信息表原件及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录取办法
1.第一类对象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的先后顺序位录取,由蛟川中心学校安排就读。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蛟川中心学校招生数,则按照同一顺序位户口迁入先后顺序录取,未录取学生根据居住地安排到乔梓学校或张和祥小学就读。
2.第二类对象中父母房产权证在石塘下社区、青枫社区的由张和祥小学安排就读,父母房产权证在其他小区的由乔梓学校安排就读。符合积分入学条件人员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张和祥小学或乔梓学校就读,如果报名人数超过上述两校招生数的,则按照积分高低顺序录取,未录取学生安排到希望学校就读,并享受公办学校就读待遇。
3.第三类对象安排到希望学校就读,如果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照积分高低顺序录取。
4.录取后,各校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告知。
5.报名时资料齐全,真实有效,方能录取。
6.其他情况按《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八、咨询电话
蛟川中心学校:86627183
张和祥小学:86261007
乔梓学校:86303617
2020年九龙湖镇小学新生招生通告
一、招生计划
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共7个班级(九龙湖中心学校4个班,长石小学3个班),每班人数不超过45人。
二、招生对象
凡在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九龙湖镇户籍适龄儿童;户口不在本镇但其父母在本镇有独立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积分入学条件且居住在九龙湖镇的适龄儿童。
以上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父母住房产权证(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0 年5 月31 日。
年满6周岁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须持有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于5月30日之前到九龙湖中心学校教导处办理相应手续。
三、学区划分
1.九龙湖镇分为九龙湖中心学校和长石小学两大学区。
2.中心学校学区包括龙源社区、九龙湖村、河头村、田顾村、田杨陈村、西河村、西经堂村和杜夹岙村。
3.长石小学学区包括长宏村、长石村、思源社区、中心村和汶溪村。其中户籍在原汶溪小学学区和长宏村东严、西严两自然村新入学的适龄儿童,可选择中心学校就读,也可选择长石小学就读。
4.拆迁居民,依据拆迁办或其它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划片入学。
四、报名要求
(一)全面实行网上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6月1日上午9点到6月8日下午5点,利用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检索“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http://nbzh.zjzwfw.gov.cn)或利用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检索“镇海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对应区县(市),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其中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二)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
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的正常入学,不再视作学区适龄儿童安排入学,而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学额有余学校就读。报名期间监护人可以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报名结束后,不能更改。
(三)报名信息现场核验
学校负责对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区县(市)或学校参加现场补报名。
学校现场核验时间:
2020年6月14日(周日)
顾兆田幼儿园毕业生:
上午8:00~11:00
长石和文种幼儿园毕业生:
下午12:30~2:30
其他非本镇幼儿园毕业生:
下午2:30~4:00
学校现场核验地点:九龙湖中心学校
现场核验时法定监护人需随带适龄儿童本人和以下材料: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前教育登记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儿童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五、录取办法
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房无户(符合积分要求)”的顺序分类排序,并依次录取。同一批次录取分别按照户籍迁入时间、房产证获得时间、积分高低先后顺序,具体录取结果学校电话通知。请适龄儿童监护人接到学校录取通知后按时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逾期视作自愿放弃到本镇两学区学校就读。
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时户籍与其父母的户籍均挂靠在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下同)处,父母双方在宁波大市内均一直无房(需提供无房证明),随父母居住在祖辈处(居住地为祖辈产权住房),视同有户有房。农村户籍儿童少年因分户、合户以及拆迁等政策原因造成的各种特殊情况,视实际情况而定。
政策性借读生、烈士子女等特殊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六、联系电话
86537229(吴老师)
86534282(严老师)
七、温馨提示
如您的孩子不完全符合在我校报名的基本条件,请尽快回原籍报名就读。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好,如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报名入学资格。
2020年镇海区澥浦中心学校新生登记报名通告
一、招生对象
1. 出生在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1)户籍在澥浦镇的适龄儿童;
(2)户籍在澥浦镇外,但在澥浦镇有独立产权房(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以上)的适龄儿童;
(3)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文件规定,且已经通过区经信局和区教育局审批的政策性借读生。其他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积分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3.其他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等优抚对象,按照省市区等相关政策予以落实。
(2)符合条件的盲人、聋人等特殊儿童儿童向区教育局报名就读省盲人学校、市聋哑学校(盲人学校),智障儿童向区景和(培智)学校报名就读。
二、招生流程
1. 网上报名
符合上述入学条件、要求在澥浦中心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利用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检索“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http://nbzh.zjzwfw.gov.cn)或利用手机登录“浙里办”APP 检索“镇海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对应区县(市),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
报名时间:6 月1 日上午9:00—6 月8 日下午17:00(网上报名不分先后,请合理选择时间填报即可)。
2. 资料核验
6月24日前,学校完成资料信息核验。
3. 电话录取
第一类:7月7日—7月13日,录取户籍和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政策性借读生。
第二类:7月14日—7月20日,按照积分高低,录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4. 现场确认
接到电话通知的适龄儿童家长请于7月26日 上午 8:00—11:00,携带有效报名材料,戴口罩、扫码、测温进入校园,现场确认。
第一类对象:携带父母身份证、户口本、房权证(政策性借读生除外)、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盖查验完成章)、幼儿基本信息表原件。
第二类对象:携带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盖查验完成章)、幼儿基本信息表原件。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
确认地点:镇海区澥浦中心学校(澥浦镇校院新村86号)
三、咨询电话
55874326(徐老师)
86502605(刘老师)
四、温馨提示
温馨提醒各位家长,如您的孩子不符合我校就读条件,请尽早陪同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以免耽误孩子入学。也提醒大家不要相信通过收取财物帮助解决小孩入学的所谓中间人、关系户,以免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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