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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杭州淳安县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时间+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2-08-31 03:41:58

导读: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淳安县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上半年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淳安县教育局组织,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2.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淳安县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3.本批次认定对象为符合认定条件且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

  注:2021年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对象仅限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及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认定工作通告将于5月10日左右在淳安教育信息网(http://www.qdh.gov.cn/col/col1440927/index.html)发布。

  4.本批次认定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4月22日-5月7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证书领取方式必须选择“邮寄送达”,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请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证书将按申请时填写的邮寄地址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邮费由认定机构出资)。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与本人证书上的信息一致,确认点必须选择为淳安县教育局。

  第二阶电子材料提交及申请受理阶段:

  4月22日-5月26日,电子材料提交。2021年上半年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实行“跑零次”,申请人相关资料(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杭州市公共数根据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邮箱(邮箱地址:346287517@qq.com),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5月27日,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发布受理公告。

  5.港澳台居民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6.如需更正认定机构、受理机构,截止日期为受理机构体检前一个工作日。

  7.体检:5月13-14日(上午7:00开始),5月13日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体检;5月14日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体检。

  申请人空腹并佩戴口罩至淳安县中医院三楼急诊三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请携带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在下面附件中下载,体检表下载打印时要求打印在A4纸的一面上,不能出现二张纸;体检表上必须贴好与网报上传一致的照片,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项内容并签名。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用幼儿园专用的体检表还需在体检表右上角注明“已婚”或“未婚”。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片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考虑是

  否申请参加本次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如孕妇等)。体检时间地点若有变化,将会以短信形式提前告知。

  8. 照片:申请人须单独将一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和体检表上照片一致,背面写上申请种类和姓名)体检时交体检中心的工作人员;如果体检时没准备照片请在体检后将照片装在照片袋中并写上申请种类和姓名邮寄至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地址:淳安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5号楼204室(淳安县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陈老师收。

  9. 认定结果将于6月15日左右通过淳安教育信息网公告,请申请人及时浏览关注淳安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qdh.gov.cn/col/col1440927/index.html)通知公告栏,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行政许可决定书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10.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查通过后,由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机构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

  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6月21日左右通过杭州教育网公示。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材料统一邮寄送达(邮费由认定机构承担),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对提交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1.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现场咨询可至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5号楼2楼204);也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71-24818556 19157823308;

  12.申请人看到通告后请务必加入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为835030718)进行咨询和信息沟通,进群后请按认定种类+姓名的格式修改群名片,如初中李四。

  附件:1、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专用)

   2、浙江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申请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专用)

   3、电子材料提交清单

   4、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附件下载附件.rar

   淳安县教育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官方原文:点击这里查看

标签: 淳安县  教师资格  申请人  材料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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