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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无锡市惠山区小学招生政策 2020年无锡小学招生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2-08-03 09:15:03

导读:实行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公办初中实行对口直升。详见正文。

  一、报名条件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

  报名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应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原则上应与监护人相同,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施教区内一户地址六年内只享有一次对口入学机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持有相关证明,按正常情况入学办理:(1)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施教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在外地工作的;(2)父母离异,适龄儿童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3)适龄儿童为孤儿,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4)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支援边疆建设,适龄儿童为施教区单立户籍,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常住的;(5)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1)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家庭户籍、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有不相符的;(2)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施教区内一户地址六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

  报名市属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庭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拥有市区户籍②监护人在市区有房产③监护人在市区有江苏省居住证

  报名区属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庭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拥有该区户籍②监护人在该区有房产③监护人在该区有江苏省居住证

  二、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公民办小学报名录取工作均通过市区统一的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进行,家长可通过电脑、手机或平板进行操作。平台网址:http://ywjy.wxeic.cn

  1、5月17日-20日

  所有适龄儿童家长在招生平台注册账号并完善、验证信息。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报名市区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还须根据户籍、房产或居住证情况在平台上确定所在区域,否则无法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后不得更改。

  2、5月23日起

  公民办小学同时接受适龄儿童报名,公民办学校可兼报,但每人最多只能填报1所公办小学和1所民办小学。

  双胞胎或多胞胎家庭子女如果报名同一所民办小学的,家长可以申请用一个报名号绑定参与电脑派位,如不申请,则按照一人一号规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只对本人有效。(申请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市民中心12号楼教育惠民中心窗口,申请时间:5月23-27日,随带材料: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市属民办小学5月23日-27日接受市区适龄儿童报名,截止后锁定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或取消。

  区属民办小学5月23日-25日只接受本区内适龄儿童报名,截止后锁定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或取消。区属民办小学如果区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该学校报名结束;如果区内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所有报名适龄儿童全部录取,经市教育局批准后于5月26日-27日接受市区其他适龄儿童报名,经补报名后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则在补报名适龄儿童中电脑派位;如果补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

  5月23日-6月3日,公办小学接受报名并进行材料验证。

  3、5月30日-6月2日

  对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进行资格审核,初审未通过的家长需要上传家庭材料(含户籍、房产或居住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取消报名资格。

  4、6月10日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电脑派位。

  5、6月11日-12日

  民办小学录取。

  6、6月13日起

  公办小学录取。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由施教区学校接收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无锡市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2〕171 号)执行。入学条件调整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半年以上,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向公办学校申请入学,由各地和相关学校统筹安排。对持有效期内《无锡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其随带子女按照无锡市户籍居民子女入学条件入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江苏省居住证在锡持有人享受本市公共服务待遇的通知》(锡政办发〔2015〕152号)要求,研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

标签: 适龄儿童  小学  户籍  监护人  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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