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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张浦镇新昆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公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07-28 03:34:31

导读:根据《2021年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昆教〔2021〕65号)文件精神,我园2021年秋季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幼儿。

  2·服务区范围

  (1)施教区(服务区)范围:

  张浦社区(除海上印象小区外)、花园社区(含千灯镇托管的4个自然村)、新吴社区、亲和社区的亲和佳苑小区(除盛巷花园外)、三家村的曹巷自然村、金华村、吴加村。

  (2)施教区(服务区)相关小区:

  张浦村、新村村、老居委、恒源广场、银鹿新城、益闵小区、蓝波湾、上海星城、浦江北新村、浅水湾、开心公寓、新悦花园、团结新村(张浦)、锦绣港湾、茶风新村、茶风商苑、新吴公寓、怡荷新村、丰泽里、唐家角自然村、张家角自然村、顾仙自然村、庵前头自然村、花园自然村、吴巷自然村、逸泾村、名城花园、枫情佳苑、彩慧苑、亲和佳苑、三家村曹巷自然村、南华翔、北华翔、千灯吴巷村、千灯丁家湾、千灯橫塘村、千灯顾召泾村、金华村、吴家村、吴家堰自然村、增加厍自然村、匠人埭自然村、田肚里自然村。

  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报名方法户籍生报名方法

  1关于户籍生的认定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1月1日前落户本市,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幼儿的户籍迁入我市。

  2网上报名

  服务区制幼儿园区域内的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7日~6月11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行填报,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通过“智慧昆山”APP进行填报。请按《昆山市幼儿园入园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先注册报名信息,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填写时注意选择户籍生。

  3现场材料审核

  (1)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2:00——15:30)日,到所填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2)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昆山籍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或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结婚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2:00——15:30)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材料审核地点:新昆幼儿园多功能厅

  注:现场审核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规格为A4纸,家长自行打印好。

  4招生录取

  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6月17日公布户籍生人数及空余学位数。

  非户籍生报名方法

  1报名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的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双方中至少一方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填报所在服务区内的幼儿园:

  (1)2021年6月12日前持有本镇住宅类房产证;

  (2)申请报名时在昆社保处于缴费状态,2021年5月31日往前18个月以内社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

  2网上报名

  服务区制幼儿园区域内的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7日~6月11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行填报,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通过“智慧昆山”APP进行填报。按《昆山市幼儿园入园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先注册报名信息,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填写时注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非户籍生。

  3现场材料审核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3日(上午8:00——11:00,下午12:00——15:30)日,到所填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材料审核地点:新昆幼儿园多功能厅

  4所需材料(复印件规格均为A4纸)

  (1)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

  (2)父母、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服务区内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6)有效预防接种证。

  (7)社保证明原件(花苑路1号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打印);

  5招生录取

  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多余的空额学位,综合考虑房产、社保等因素,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于6月18日公示录取名单。

实行非服务区制的幼儿园报名方法1.公布招生简章

  实行非服务区制的幼儿园按教育局审批同意的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依法自主招生的简章及公告,须于6月15日前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经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严禁计划外招生,不得提前开展报名和录取等工作。

  2.现场报名确认

  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9日~20日,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幼儿园完成现场报名确认工作。

  3.自主招生录取

  非服务区制的幼儿园要按照核准的招生计划,根据公布的招生简章,规范录取程序。各幼儿园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后,将录取幼儿信息输入“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

  昆山户籍无房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本意见中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2日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无房证明(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等材料到张浦镇新吴街1110号市民文化广场圆楼1楼现场审核,由区镇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房屋被征收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员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2日到相关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2日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教职工子女报名方法

  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幼儿园。区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经区镇审核后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幼儿园;直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指在编在岗教职工。

  服务区认定细则

  幼儿园服务区认定,原则上以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1.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如该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需在对应幼儿园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统筹安排。

  2.幼儿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3.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4.本市户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5.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 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服务区入园。

  关于“五年一学位”的认定

  2017~2018年登记使用过学位的房产,如在2019年3月1日之前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可跨学段使用,2019年3月1日之后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2019年秋季入学起,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招生咨询电话

  李老师:18068066172

  董老师:18962681003

  温馨提示

  1.疫情期间,现场审核每个家庭只能一名家长进入校园(不带孩子),进园时佩戴口罩,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绿码),配合做好测温工作。

  2.幼儿园将对监护人所提供的审核材料作进一步核实,因此监护人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凡是提供伪证的我园将一律不予录取。

  3.请持续关注我园微信公众号,继续关注2021新生招生工作的重要信息!

标签: 幼儿园  监护人  户籍  服务区  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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