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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宁经开区初中招生简章(南宁经开区初中学校有几个)

来源: 最后更新:22-07-18 01:48:50

导读:2021年7月24日、7月25日,南宁经开区各中学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中学入学通知书。

  一、招生对象

  (一)已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学生(含适龄残疾学生)。

  (二)父母双方在经开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随父母在经开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入学原则

  (一)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学生(含适龄残疾学生)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一)南宁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无房产家庭按户籍登记地址报名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合法房产证件的复印件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住址与其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一致。

  在南宁市城区有家庭房产的只能按照家庭房产地址报名。

  4.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用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地址原则上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具备居住条件。各公办学校在新生报名过程中要详细核对报名材料,并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社区或入户家访等方式核实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核查原件留复印件。

  四、分配原则

  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对学位不足的学校,具体参照《2021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安排办法》排序依次录取。

  五、时间安排

  (一)招生简章及地段划分

  2021年6月19日,《2021年秋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初中一年级招生简章》《2021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初中招生服务地段》《2021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安排办法》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各学校门口公布。

  (二)报名时间

  1.本市户籍适龄学生:2021年7月3日、7月4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地段学校报名。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021年7月10日、7月11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友谊路以东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朋展路)集中报名点报名;友谊路以西片区的进城务工人员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小学(北海路)集中报名点报名。(注:吴圩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可参照地段划分到相应的学校提交报名材料。)

  (三)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1年7月24日、7月25日,各中学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中学入学通知书。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初中地段生政策

  (一)初一年级入学时即拥有南宁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户籍,并由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分配到公办初中学校或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属于初中地段生。

  (二)无特殊情况,中途转学学生、初一新生入学时自行放弃分配资格的学生或存在其它择校行为的学生原则上不属于地段生。

  (三)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只有地段生可以享受。拥有本地户籍的初中新生自行选择到非地段学校就读,初中毕业时将失去竞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的机会。

  七、注意事项

  (一)教育局将一次性统筹协调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序入学。

  (二)家长需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学生有留级重读等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视为自动放弃新生入学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自行负责,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家长不必亲自到相关部门开具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由教育局统一联系相关部门核实家庭房产情况。

  (四)请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按报名时间到相应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间安排两天,时间充裕,不必提前排队,报名的先后与入学与否无关。

  (五)招生过程中,教育局及学校均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如发现有单位或个人以招生名义收取费用,请及时向文体教育局纪检科举报,联系电话0771-4950507。

  八、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及辖区初中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招生咨询电话

经开区文体教育局

0771—4950793

南宁市碧翠园学校

0771—4304901

南宁市江南区明阳中学

初中部:0771—4280393

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第二初级中学

初中部:0771—4219516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

0771—5495373

南宁市金凯初级中学

0771—3486687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初级中学

0771—4207543

南宁市江南区那洪中学

0771—4810639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光初级中学

19162319235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明路学校(初中部)

19163697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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