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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学期南宁武鸣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

来源: 最后更新:22-07-17 03:25:11

导读:南宁幼儿园要于招生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没有录取的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家长。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学前教育招生政策规定,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我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就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适龄优先。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二、加强领导,统筹做好招生工作

  各学区、各直属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期间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认真做好区域内幼儿入园需求预测调研,根据辖区生源情况和幼儿园教育资源配置状况,统筹协调区域内幼儿园举办单位或个人,按照相对就近、公开透明、方便群众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学年招生方案,确保招生工作平稳、安全、规范。幼儿园不得设置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的学前班。

  三、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和行为

  (一)公开招生信息。城区教育局将全城区已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向社会公布,同时各学区、城区各直属园也要在本学区做好公告、宣传并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包含办园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幼儿园批准文号、办学基本条件、计划招生人数、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服务指引、招生咨询电话等信息,不得进行误导群众的宣传和虚假承诺。招生简章要提前在本园公告栏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发布公告。各学区、城区各直属园要于2021年6月22日前将所管辖幼儿园(含公办、民办)招生简章和广告 (详见附件4-1、4-2)报城区教育局基教股备案。

  (二)明确招生对象。幼儿园招生工作要本着“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优先招收符合入园年龄规定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招收小班的幼儿应年满3周岁(截止2021年8月31日)。超规模和办学资源不足的幼儿园,不得招收3周岁以下幼儿入园。各类幼儿园要根据幼儿园的办园规模严格控制班数及班额,严禁出现超大规模和超大班额现象。

  (三)明确招生时间。各幼儿园新学期招生时间原则在6月底至7月初,可安排相对统一的报名时间。各幼儿园招生不能采取“先到先得”的方法,应以公布的入园条件为准,凡在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时段报名,都不存在先后顺序,要杜绝排队、占坑现象。

  (四)规范收费行为。各幼儿园必须在大门显眼处制作固定收费公示牌,长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内容。公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的相关收费及管理办法执行,规范收费行为。多元普惠幼儿园要按政府约定的价格进行收费。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市场调剂,结合办园成本,科学测算,公示收费标准,不过度逐利,不过高收费,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各幼儿园实施收费时,实际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与收费备案、收费公示栏、招生简章(广告)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致,严禁虚假宣传。

  (五)保障特殊家庭子女入园。各学区、城区各直属幼儿园要重视并切实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儿童、有接受学前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以及五保供养儿童等入园问题。

  (六)规范招生流程。各幼儿园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优化招生工作流程。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招生组织工作,避免人员聚集,确保招生各环节安全有序。灵活采取网上报名、非接触式(通过提交扫描件、邮寄、幼儿园门口投递资料等方式)提交材料、电话核验或分散验证等形式组织报名,避免因招生工作导致人员聚集。幼儿园要于招生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没有录取的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家长。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七)上报招生数据。各学区、城区各直属园要根据城区教育局指导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2021年9月2日前将公办幼儿园、附设幼儿园(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及其他民办幼儿园有关信息数据报送城区教育局,由基础教育股负责审核,由计财股负责录入全国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

  四、强化招生监管

  (一)增强招生工作服务意识。各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接收适龄幼儿,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地向家长做好政策解读,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二)加强招生工作监管。各学区要完善招生监督和问责机制。及时对幼儿园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将幼儿园招生工作情况与学前教育奖补、年度办园检查、评优评先相结合,引导各类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

  请各学区、城区各直属园于2021年6月22日前将2021年武鸣区秋季学期入园人数测算统计表(附件1)和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计划表(附件2)、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表(附件4)上报城区教育局基教股,于9月8日前将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上报城区教育局基教股。

  联系人及电话:甘老师  6214489

  电子邮箱: wmyey66@163. com

  附件:1.2021年武鸣区秋季学期入园人数测算统计表(公办、民办)下载

  2.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计划表下载

  3.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情况汇总表下载

  4.南宁市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表(公办、民办)下载

  5.武鸣区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公办、民办)下载

  6.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下载

标签: 幼儿园  入园  招生工作  学区  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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