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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开平小学初中招生指引 开平小学招生简章2020

来源: 最后更新:22-07-09 10:33:23

导读:开平市教育局发布了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引,请家长们及时做好报名工作,避免耽误入学。

  开平市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引(点击查看全文)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2)6号)《关于印发江门市区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教基(2022)1号)文件精神,实现规范招生、阳光招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尚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籍的学生不能重新报读,违规者责任自负)。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及纪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开平市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基本原则,由市教育局及各中心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学校分布、招生规模、所在社区、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分各学校招生区域。中心学校根据各学校的招生区域,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安排。民办学校在核定招生范围内组织报名工作,录取新生,不得进行计划外招生。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公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

  (三)符合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建立学籍。各学校根据省定标准班额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均衡分班。各学校应在开学1个月内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及时做好学籍建档和确认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招生计划经核定、发布后不得随意调整;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市教育局不为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办理学籍。

  (四)规范招生行为,阳光招生。各校主动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公布招生咨询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入学相挂钩的其他费用,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划分5个学位类型:

  其他情况:在招生区域租住或寄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回原籍就近入学,若确实需要在城区学校申请学位的,可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适龄儿童、少年资料:户口簿(无户籍无须提供)、出生证。

  2.监护人居住证明资料至少提供一项:房产证、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或租赁证明(合同)。

  3.监护人工作证明资料有则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有效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缴交开平市企业职工保险记录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由市教育局视各校的学位供求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区有剩余学位公办学校就读。

  (二)学位分派办法

  各公办学校根据招生人数、招生区域、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安排。“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工作完成后还有剩余的学位,按照统筹学位类型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入学。具体由各学校通知家长到校现场核证,办理相关手续。

  1.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全部安排直接入学;若仍有空余学位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招生区域外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先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安排直接入学;若招生人数未能满足同一学位类型的学生时,该类型学生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通过以上办法仍未能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市教育局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3.港澳居民的子女来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享受我市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如未适合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通过入读特殊教育学校或送教上门方式接受教育。

  (三)政策照顾生

  政策照顾生学位安排以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结合我市学校学位情况,针对不同申请类型,分别采取优先保障、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符合政策照顾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于5月2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到政府相应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由职能部门统一收集申请资料、核定资格,逾期不再受理申请。申请资料详见下表:

  注:其他类型的政策照顾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一)城区学校(含翠山湖实验学校和风采实验学校)

  1.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5月10日-5月20日

  (2)填报方式:

  ①家长可直接输入网址或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开平市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网址:http://zspt.kaiping.gov.cn/indexkp.html

  ②关注“开平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新生报名】,进入“开平市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详细阅读“开平市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引”后,选择"小学新生报名系统入口”或“初中新生报名系统入口"按钮,进入报名系统。

  家长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下载查看“家长填报操作说明",根据实际填写账号注册信息,进入报名填报页面如实填报基本信息,最后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进行提交,完成报名手续。

  (3)报名成功确认方式

  家长完成信息填报提交后,系统显示报名二维码和条形码,为确认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成功标志(请家长通过屏幕截图或直接打印保存)。

  2.现场填报时间及地点

  因无网络或无上网设备无法实现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请通过电话预约,按以下时间到附近的学校进行现场网上填报。(各学校的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1)现场填报时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现场网上填报不作资料审核,只提供电脑设备和信息录入帮助。

  (3)报名成功确认方式

  家长完成信息填报提交后,系统显示报名二维码和条形码,为确认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成功标志(请家长通过屏幕截图或直接打印保存)

  3.信息核查

  报名信息统一提交到市相关部门进行核实,若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开平市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取消其对应学位,由教育局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本地户籍的建议回户籍地申请入学。

  (二)乡镇学校

  乡镇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由所在镇学校同步组织开展,中心学校负责统筹划分招生区域,组织安排好本镇学校的招生工作。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根据上级工作指引及学校发展规划同步组织招生工作,详情可咨询学校或关注学校公众号。

  五、 注册通知

  暑假前由录取学校电话或短信息通知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家长填写电话号码时,请尽量填写本地手机号码,以便通知)。

  六、 其他事项

  (一)逾期报名的各类申请,由市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咨询电话:2216505、2289290、2289291、2289297)。

  (二)招生工作详情可咨询相关学校(详见附件1),或通过中共开平市委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开平市教育局政务网、开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开平教育”查询。

  附件:

  1.开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2.开平市2022年秋季城区公办中小学一年级招生区域

标签: 开平市  学校  学位  少年  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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