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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中考录取办法(威海中考录取比例)

来源: 最后更新:24-03-22 12:23:39

导读:威海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学业考试科目中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且至少有3项需达到B等,详见正文

  威海中考录取办法

  严格执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14〕4号)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学业考试科目中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且至少有3项需达到B等,达到B等的科目中至少含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学中的一科。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个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考查科目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D级的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

  (一)普通生录取。

  同批次学校普通生按照招生计划总数1:1的比例划定批次录取资格线(平行分考生不受招生计划限制,下同),根据资格线上考生第一志愿,分别按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资格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降分录取。

  (二)特长生录取。

  市直各普通高中要在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中确定具体报考条件和最低专业合格线,招生简章于3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基础教育科、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统一发布。市直各普通高中特长生专业考试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考试过程须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组织科、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等人员参与监督,市教育局组织科协调纪检部门参与监督。考试结束后各招生单位要及时公布考试结果,并在网站公示。

  1.艺术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包括美术生、音乐生(含声乐、器乐、舞蹈)和综合艺术生。

  高水平艺术团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原则上美术生按招生计划数不低于1:2的比例,高水平艺术团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其他音乐、综合艺术生按招生计划数1:1.5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线。已被高水平艺术团确认为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学校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线上考生数量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学校按比例相应缩减专业上线人数;各学校完不成招生计划的,不做计划调整。

  专业考试合格线上考生,根据报考志愿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实验高中、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高水平艺术团不得低于该校普通生资格线的75%,普通艺术生不得低于该校普通生资格线的85%。

  在对应项目录取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招生学校可申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的未录取考生。

  2.体育特长生。体育类专业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体育生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线。专业考试合格线上考生数量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学校按比例相应缩减专业上线人数;各学校完不成招生计划的,不做计划调整。

  专业考试合格线上考生,根据报考志愿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体育生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不得低于该校普通生资格线的60%。

  具体要求另文下达。

  3.科技创新特长生。对威海一中、威海实验高中预录取的科技创新特长生,中考文化成绩录取资格线不得低于第一批次录取资格线的97%。

  (三)校际均衡专项计划录取。

  专项计划按照各初中学校分配招生计划数,按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部分初中学校因未达到录取分数要求而未完成的计划,将从学校调出统一调剂使用,从填报专项计划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四)自主招生录取。

  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学校、威海普仁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在威海中心城区内实行自主招生,市域内中心城区外招生计划要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威海紫光实验学校、威海天立高级中学在中心城区内招生计划须经文登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备案。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依据学业考试成绩按照计划1:1.2的比例向学校提供考生名单,招生学校负责录取。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学校、威海普仁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班自主招生方案于3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批准后实施,威海紫光实验学校、威海天立高级中学自主招生方案于3月20日前报文登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核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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