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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温州永嘉县中考政策加分事项办事流程+时间+地点

来源: 最后更新:23-04-26 02:41:01

导读:2023年中考加分事项网上申请和线上、线下材料提交受理时间为:4月25日-5月15日。

  永嘉县中考政策加分事项办事流程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推动普通高中高品质发展,实行县域内中考优待“一件事”联办,统一审核部门和审核标准,将利民惠民举措落实到教育民生实事上。

  2023年永嘉县中考政策加分事项办理流程今天正式发布。今年的中考政策加分实行线上线下交互,相关部门联审的工作模式。线上为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线下为各具体联办单位。永嘉县符合中考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赶紧点进来看一看。

  一、政策加分照顾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情况的考生在报考高中段学校时享受政策加分照顾待遇。

  (一)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30分:

  1.烈士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

  3.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4.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军人的子女;

  5.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军人的子女。

  (二)下列六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20分:

  1.作战部队(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的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军人的子女;

  3.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军人的子女;

  4.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6.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军人的子女。

  (三)除上述(一)(二)款以外的其他军人子女加5分。本意见所称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四)公安民警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政策按照《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要求执行。

  (五)援鄂医疗队员及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或2023年受县级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其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参照现役普通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报考中职学校普通班的,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优先录取。

  (六)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4分: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少数民族考生。

  3.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若考生具有多项照顾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不重复照顾。

  二、加分项目及办理方式

  三、具体办理流程

  2023年中考加分事项网上申请和线上、线下材料提交受理时间为:4月25日-5月15日。

  所有加分对象必须按时通过相应渠道上报材料,各相关联办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加分事项审核,县教育局(联系电话:67222326)确认后于5月30日开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教育局专栏”考生加分结果公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办理时间

  (一)少数民族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统一由学校完成线上代办申请。经县民宗局线上审核,县教育局线上确认,完成加分。县民宗局联系人:邹渊博,联系电话:18367798607。地址:永嘉县文化活动中心1013室。

  线上上传材料清单:1.考生身份证;2.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需提供所有内容页,包括其他家庭成员);3.户口簿不能体现公民与父母子女关系的,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线上上传要求:各校代办员收集加分考生材料,核对材料原件,整理材料顺序,并通过“扫描全能王”软件连续拍摄,以PDF格式输出,以学生姓名命名,上传系统。

  (二)港澳居民子女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统一由学校完成线上代办申请,由学校代办员线下向永嘉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提交证明材料原件。经永嘉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核,县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联系人:虞蒙蒙;联系电话:67236823、67950822。地址:永嘉县上塘县前路94号县行政中心1419室。

  线下提交材料:

  1.符合政策考生中考优待申请表;2.考生父亲(或母亲)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3.经外交部驻港澳特派员公署确认的亲属关系凭证(疫情期间,因确实无法赴港澳获取关系凭证的,可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线下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线上提供扫描件。

  (三)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统一由学校完成线上代办申请。由考生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永嘉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提交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永嘉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初审、温州市委统战部(市侨办)审核,县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联系人:虞蒙蒙;联系电话:67236823、67950822。地址:永嘉县上塘县前路94号县行政中心1419室。

  线下提供材料:

  申请人为归侨:1.户口簿;2.身份证;3.归侨证。

  申请人为归侨子女:1.父母一方的《归侨证》;2.归侨身份证;3.考生身份证;4.户口簿(或其它亲子关系证明)。

  申请人为华侨子女:1.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华侨在国外居留凭证的认证或公证原件及中文翻译件;2.华侨居留凭证原件及中文翻译件;3.华侨护照及次页复印件(含旧护照号码若不包含,则需要提供旧护照复印件)、出入境记录;4.户口簿(或其它亲子关系证明);5.考生身份证。

  (四)台胞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统一由学校完成线上代办申请,由学校代办员线下向永嘉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提交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永嘉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和温州市委台办审核,县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系人:杨国扬;联系电话:67951031。地址:永嘉县上塘县前路94号县行政中心10楼1029室。

  线下提交材料:

  1.符合政策考生中考优待申请表;2.台湾省籍考生:考生本人户口本籍贯为台湾地区或中国台湾;3.台湾户籍考生:考生本人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胞证);4.台胞子女考生(考生持有大陆身份证):父(母)亲一方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胞证)、父母结婚证、亲属关系凭证。

  以上材料,线下提供原件,线上提供扫描件。

  (五)现役军人子女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统一由学校完成线上代办申请。由考生的父母(现役军人)所在部队,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和温州军分区政治部联发温政联〔2013〕1号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由温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审核,县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处联系人:麻太顺,联系电话:67222089,地址:永嘉县上塘环城西路793号大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温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系人:吴晔,联系电话:88039323,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县学前20号。

  (六)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统一由学校完成线上代办申请。由考生监护人统一向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证明材料,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逐级审核,名单报县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陈丐鹏,联系电话:67222782,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屿后巷121号。

  线下提供材料:

  1.考生身份证;2.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的证明或批复;3.户口簿,若户口簿不能体现公民与父母子女关系的,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七)符合条件的公安民警子女考生

  由考生监护人统一向县公安局政治处提交证明材料,温州市公安局完成逐级审核,名单报县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县公安局政治处联系人:周峰,联系电话:13968953850,地址:永嘉县上塘沙门路1号公安局大楼6019室。

  线下提供材料:

  1.公安民警由永嘉县公安局政治处证明其公安民警身份,同时证明其与拟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关系;

  2.公安民警的身份证、警官证,公安民警与配偶结婚证,公安民警、配偶与子女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子女的身份证和学籍证明等复印件(需加盖公安民警所属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公章);

  3.公安烈士、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因公牺牲或者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证明证书材料(烈士证明书、公安英模证书、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伤残人民警察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安民警所属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公章)。

  (八)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子女考生

  由考生监护人统一向永嘉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交证明材料。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完成逐级审核,名单报县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李玉龙;联系电话:15858799796;地址:永嘉县上塘县前西路519号。

  线下提供材料:

  1.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

  (1)所属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证明其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同时证明其与拟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关系;

  (2)干部证(消防员证)、消防救援人员与配偶结婚证、配偶户口本和身份证、子女户口本和身份证、出生证。

  2.除提供第一条中的证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还需出具下列一种证明材料:

  (1)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所在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2)有子女后曾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累计满5年的消防救援人员提供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干部履历表(加盖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公章);

  (3)因公牺牲或者因公伤残四级以上的批复或证明;

  (4)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含)以上的公文,三等战功需提供由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予以认定的证明。

  3.除提供第一条中的证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还需出具下列一种证明材料:

  (1)烈士的批复或证明;

  (2)英雄模范的批复或证明;

  (3)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所在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4)在飞行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5)有子女后曾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飞行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消防救援人员提供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干部履历表(加盖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公章)。

  (九)援鄂医疗队员及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考生

  由永嘉县卫健局提供2023年符合加分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考生名单,县教育局确认后,完成加分。县卫健局联系人:李国燕;联系电话:13868638002。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1楼1127室。

  线下提供材料:

  1.援鄂医疗队员和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所属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证明(模板附后);

  2.医务人员的身份证、结婚证、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子女的身份证和学籍证明等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相关表彰文件。

  附件1:证明(模板)

  附件2:2023年高中招生政策加分录取考生统计表

  附件3:永嘉县符合政策考生中考优待申请表

  (可扫码下载附件)

标签: 加分  永嘉县  考生  子女  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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