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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小学入学资格条件要求(蔡甸区小学入学资格条件要求)

来源: 最后更新:23-04-20 12:48:53

导读:蔡甸区小学入学资格条件要求:蔡甸区户籍适龄儿童,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及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的,监护人应持蔡甸区居住证。详见正文。

  蔡甸区小学入学资格要求

  1.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各街道乡教育总支甄别认定后处理。

  2.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

  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各街道乡教育总支提出申请,由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3.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及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

  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街道的要求登记,由各街道乡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4. 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子女入学

  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街道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关于民办学校招生

  1、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2、民办小学在同一时间通过《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

  3、民办学校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标签: 户籍  总支  我区  街道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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