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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民安华福公租房有学校吗 重庆民安华福公租房单间配套户型图

来源: 最后更新:23-02-07 04:47:44

导读:重庆九龙坡区民安华福公租房小区有配套中小学,对口小学为华福小学、对口初中为田家炳中学B区。

  对口小学:华福小学

  对口初中:田家炳中学B区

  》》》华福小学招生报名政策(2022)

  一、2022年本校招生服务区域:

  民安华福社区父母租住公租房子女。(以合同为准)

  二、年龄要求:

  2022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入学申请提交时间和方式:

  凡符合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家长于6月10日—6月15日通过手机端进行入学申请,6月16日前家长查询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具体方法如下:

  (一)打开手机微信,通过搜索公众号“九龙教育”或扫描二维码(见下图)关注该公众号。进入该公众号后即可按相关步骤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二)登录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进入该网站按相关步骤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四、接收对象:

  民安华福社区父母租住公租房子女。(以合同为准)

  第一种情况:孩子的户口与公租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是孩子的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

  需提供

  1.《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

  3.医学出生证明。

  第二种情况:孩子的户口与公租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是孩子的父亲或母亲)配偶户口在一起。

  需提供

  1.《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

  3.承租人结婚证;

  4.医学出生证明。

  第三种情况:孩子的户口与父母户口均不在一起,父母一方是公租房的承租人。

  需提供

  1.《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

  3.医学出生证明。

  五、补充说明:

  1.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户籍地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户口薄和医院相关证明提出申请,报区教委基础教育科(小学部)备案,区教委与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2.华福小学幼儿园下学期招生登记正在进行,家长可到幼儿园门卫室进行登记。

  3.转学生不进行网上报名,家长于7月初到学校东区张贴栏查看《插班生通知》。

  4.请我校招生范围内的一年级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错过报名时间,我校可能会出现因招生名额满员而无法接收的情况。

  5.我校将在9月1日后对其入学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届时,若出现已退租等任何原因造成不符合我校的入学政策,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招生咨询电话:

  023-88114501

  023-88118603(工作日拨打)

  华福小学新一年级

  入学信息登记操作说明

  入学信息申请时间:6月10日—15日

  入学申请审核结果查询时间:6月16日前

  1.关注微信公众号:九龙教育。

  2.在“入学报名”处,选择“辖区内学生报名”进行报名登记。

  3.阅读家长须知后选择“同意”,确定后进入登记页面。

  4.因我校享受户籍地招生政策,因此请在学生“户籍地址”一栏填写成“民安华福的实际居住地址”(要填写到“重庆市九龙坡区民安华福X区X栋XX-XX”),在“实际居住地址”一栏填写“学生的户籍地址”(和学生户口本上首页户籍地址完全一样)。在“适龄儿童落户时间”一栏填写“入住民安华福公租房的时间”。

  5.请按以下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6.如需要再次登录修改学生信息或查看审核进度,登录的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如果信息输入有误,请点击“修改信息”,千万不要点“申请删除”,一旦申请删除后,家长就不能再登记了。

  7.温馨提醒:

  (1)家长可以在6月16日前登录“九龙教育”公众号查看审核结果,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同时注意接听学校的来电。

  (2)由于学生网上报名所有信息将成为学生入学后的学籍信息,因此请家长们务必按以上要求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8.网上审核通过的学生,我校分两批发放入学通知书:

  (1)在华福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学生,请家长于6月28日下午2:00在幼儿园班主任老师处领取入学通知书。

  (2)未在华福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学生,请家长于6月29日下午2:00带上纸质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现场审核时需提供的纸质证明材料:

  第一种情况:孩子的户口与公租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是孩子的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

  需提供:1.《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2.家庭户口簿原件;3.医学出生证明。

  第二种情况:孩子的户口与公租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是孩子的父亲或母亲)配偶户口在一起。

  需提供:1.《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2.家庭户口簿原件;3.承租人结婚证;4.医学出生证明。

  第三种情况:孩子的户口与父母户口均不在一起,父母一方是公租房的承租人。

  需提供:1.《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2.家庭户口簿原件;3.医学出生证明。

  》》》田家炳中学B区招生报名政策(2022)

  网上信息采集流程和日程安排

  

  家长登录微信公众号“九龙教育”进入“初中入学”链接录入信息,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选择“初中”相应类别录入信息。

  6月10日~6月16日:户籍地学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6月17日~6月18日:区公安分局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资料验证。

  6月19日~6月21日:户籍地学生入学申请由学校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6月22日,学生到学校现场审核纸质证明材料。

  6月22日,拟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

  接收对象

  (一)符合“三对口”政策的户籍地学生

  凡户籍在我校划片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由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采集。

  1. 小学毕业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 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 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

  (二)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的户籍地学生

  小学毕业生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需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采集:

  1. 小学毕业生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同一户口簿;

  2. 小学毕业生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 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4. 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

  (三)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

  因各种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而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再接收的户籍地学生,由学校上报区教委,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补充说明

  请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若错过报名时间,我校可能会出现因招生名额满员无法接收的情况。

  招生咨询电话:68521824

  咨询地点:重庆市田家炳中学

标签: 承租人  原件  户籍  学生  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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