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济宁一盔一带处罚标准(济南一盔一带规定)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5 09:35:05

导读:如果驾驶人出现不戴头盔的行为,初次违反,由交管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济宁一盔一带处罚标准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济宁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引导群众出行时自觉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行动期间,重点查纠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倡导骑行电动车佩戴头盔。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不戴头盔作出处罚规定,不带头盔上路或面临20元罚款。

  如果驾驶人出现骑车打电话、玩手机、不戴头盔的行为,初次违反,由交管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标签: 头盔  济宁  人员  驾乘  摩托车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882319.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