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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购房资格线上申请指引(佛山购房资格办理)

来源: 最后更新:22-06-21 11:17:52

导读:2021年10月11日起,佛山将逐步推行“一人一码”式购房资格核验工作。

  佛山购房资格线上申请指引

  2021年10月11日起,佛山将逐步推行“一人一码”式购房资格核验工作。

  佛山市计划于10月11日在顺德区先行推行购房资格线上核验工作,其他区上线时间另行通知

  一、申请范围

  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买卖、非直系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与、个人拍卖等住房限购行为。

  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

  二、申请方式

  购房人在购房前,应提前通过以下渠道之一申请购房资格核验

  1、通过手机移动端登录“佛山通”APP进行申请;

  2、委托意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佛山市智慧房产综合平台进行申请;

  3、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指定窗口申报辅导区申请协助进行线上操作。

  PS: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仅适用上述后两个渠道(即2、3渠道)

  三、申请流程

  1、个人购房

  2、申请途径:以下途径其中一种即可。

  ☑ “佛山通”APP(手机移动端)

  ☑ 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仅限新建商品住房)

  ☑ 行政服务中心指定窗口或申报辅导区

  3、发起购房资格核验申请。

  4、如实填写核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信息

  5、审核

  审核通过

  ①生成购房资格码(10个自然日到期失效)

  ②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存量房网签手续或其他房屋产权转移业务。

  ③购房资格码失效。

  审核不通过

  ①发起补充材料申请(仅有一次发起补充材料的申请机会,如补充材料后仍不通过,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申请)。

  ②上传补充材料(应在收到不通过通知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补充完整)。

  四、结果使用

  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录入核验结

  住房限购区域内因非直系亲属之间房屋赠与、个人通过拍卖等无须签订买卖合同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业务时,通过佛山市智慧房产综合平台核销产权房屋受让人的购房资格线上核验结果。

标签: 住房  资格  佛山市  商品  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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