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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新区2022年公办小学招生政策 南湖新区2022年公办小学招生政策及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4 12:39:30

导读:南湖新区实行网络招生,不接受线下报名,超过网络报名时间的不补报。招生的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环节均有时限要求。

  一.特别事项

  本区实行网络招生,不接受线下报名,超过网络报名时间的不补报。招生的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父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办理,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1、录取顺序:

  本区小学按划片区域内第一类房户一致、第二类有房无户、第三类有户无房、第四类无房无户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全区各小学剩余学位情况由区教体局统筹调剂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入学。

  2、年龄要求:

  各小学招收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已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不招收。

  3、注意:

  房屋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交房时间须在2022年5月30日及以前二手房须于网络报名之日(8月1日)前实际入住

  本区公办小学实行“房屋锁定”政策。招生范围内二手房(含继承、赠与)以原房主子女报名就读本区小学的,则自其报名入小学六年后,二手房子女方能申请本区小学学位,原房主中途转卖房产,原房主子女不享受直升对应初中名额;自报名入学本区初中三年后,二手房子女方能申请本区初中学位。同一业主的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

  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户籍须在本方案公布之日前(截止2022年7月4日)迁至招生范围内自己名下的房产上。

  投亲靠友和租房不作为招生依据。孤儿须提供直系亲属死亡证明。

  适龄儿童学生申请提交的各项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不能顺利入学的,后果由报名申请人负责。

  南湖实验小学仅接收第一类房户一致和第二类有房无户的学位申请,第三类有户无房、第四类无房无户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入学。

  二.招录顺序

  1、第一批次:房户一致

  A: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已迁入招生校划片范围内,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房产在该校招生划片范围内(含拆迁还建在招生范围内)。

  B:适龄儿童随直系祖辈居住,祖辈在招生范围内有房产且为首任房主(含拆迁还建在范围内),父母在城区(楼区、经开区、南湖新区)无房产,适龄儿童户籍于2016年12月30日及以前落户在招生范围内,按第一批次录取。祖辈关系不明的提供父母出生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提供资料:

  ①家庭户口簿,户籍关系不明的提供儿童出生证明;

  ②父母名下的水、电、燃气三样现场缴费票据(有不动产证的无需提供);

  ③自建房提供政府部门加盖公章的当年各类自建手续凭据;拆迁安置户提供拆迁安置局当年的拆迁协议、安置房指标凭证或房产证两样;商品房首任房主提供售房合同、付款票据、交房手续三样;二手房主提供售房合同和付款票据两样。

  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户籍不在该校划片范围内,但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在该校划片范围内购买住房。

  第一批次招录完毕后剩余学位,按照由近到远(小区正大门至学校正大门的最近路线距离)顺序招录第二类,同一小区内的父母为首任房主的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以交付房产的先后顺序为招录顺序。

  提供资料:同第一批次。

  3、第三批次: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随直系祖辈居住,祖辈在招生范围有房产,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适龄儿童本人户籍于六年内(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4日)迁入招生对象校划片范围内。

  其他类型“有户无房”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入学。

  提供资料:同第一批次。

  4、第四批次:无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户籍和房产均在招生校划片范围之外,父母在招生校划片范围内有稳定就业,且持有范围内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学位紧张的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入学。

  提供资料:

  ①家庭户口簿,户籍关系不明的提供儿童出生证明;

  ②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满一年(2021年8月30日前签发),且仍在有效期内;

  ③适龄儿童父母合法有效的从业证明(含经商许可证、满一年的银行工资发放单等);

  ④南湖新区社保缴费个人编号。

标签: 范围内  划片  适龄儿童  学位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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